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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指南精编汇总(20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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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单独或者联合其他部委发布了一系列的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

关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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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固体〔2019〕54号

  为加强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体系,规范和指导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1909/t20190910_733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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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应急〔201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各地加强宣传和培训,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管理水平提升。  附件: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3月1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1903/t20190321_696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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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8年 第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地方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订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略)  生态环境部  (环境保护部代章)  2018年3月23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4/t20180404_433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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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应急〔2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我部组织编制了《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各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质量,提升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水平。

  附件: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1月30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201802/t20180206_4309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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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指导企业做好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 刘彬彬

  电话:(010)66556992                

  附件: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201505/t20150525_3022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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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转发函〔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持续推进尾矿库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提高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部选取了河南省某尾矿库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典型案例,为各地尾矿库企业和环保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该尾矿库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按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划分了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分析了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量化了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范围,制定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表和治理计划。既可以帮助尾矿库企业充分了解自身环境风险状况,明确环境应急管理方向,也为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奠定了基础。

  该尾矿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5〕48号),充分利用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结论,细化了预警分级标准,制定了应急监测方案,分情景提出了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方案,编制了应急处置卡片。此外,作为重大环境风险等级尾矿库,编制了场外环境应急专篇。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而且有利于实现企业先期处置和政府应急处置的快速、高效衔接。

  现将上述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典型案例转发你们,请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以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抓手,持续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张璐

  电话:(010)66556990

  附件:1.×××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略)

     2.×××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h/201802/t20180212_4313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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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规范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201501/t20150108_293973.htm?keywords=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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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201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 张龙 毛剑英

  电话:(010)6655698966556461

  传真:(010)66556988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201506/t20150629_304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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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发〔201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粗铅冶炼行业是涉重金属行业,环境保护部、保监会于2013年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提出将涉重金属行业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范围。为规范和指导粗铅冶炼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推进粗铅冶炼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的实施,我部组织制定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粗铅冶炼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中参考。

  附件: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粗铅冶炼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4月2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201506/t20150629_304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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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发〔201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保监局:

  为有效运用市场机制防范环境风险,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文件精神,2007年12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以易发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为对象,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为规范硫酸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推进硫酸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的实施,环境保护部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中参考。 

  附件: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

环 境 保 护 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wj/201109/t20110923_2176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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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发〔2010〕8号(此件业经保监会吴定富会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2007年12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示范工作,并以易发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为对象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氯碱企业是易发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业。为给氯碱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技术依据,环境保护部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中参考。附件: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环境保护部  二○一○年一月六日

   

详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wj/201001/t20100121_184730.htm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实务汇总 ,环评云助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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